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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2013】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C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D受

    2023-03-13 16:24 梅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题目

    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2013】

    A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B

    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C

    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D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出实质性修改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第2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二)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题目问“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关键点是此要约是否生效过,未生效的要约将不发生法律效力。从题干的设置上,考生应当明确的是:所谓“要约的失效”是指要约生效后,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效力。所以当出现要约失效的情形时,其要约曾经生效过,只不过后来因特定事由而使其丧失效力。A、B、D项均属于要约失效的情形,C项为要约的撤回,要约未生效,不发生法律效力。

    考点:合同法要约撤回(已取消考点)。

      

    解析

      解析同上

      以上是关于下列情形中,属于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是( )。【2013】A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B承诺期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C撤回要约的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D受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梅州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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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梅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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