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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上半年梅州市大埔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4-16 14:05 梅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梅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梅州华图在线咨询

      梅州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2021年上半年梅州市大埔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大埔县教育局教资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梅州人事考试网

      为做好大埔县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大埔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大埔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非免试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申请的“任教学科”与考试合格证明科目一致。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

      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规定进行。

      三、认定时间

      2021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时间为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报名认定。具体时间如下:

      第一阶段

      1.网上申报(4月12日-4月21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材料审核地点:大埔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材料审核时间:4月27日-4月28日

      4.体格检查时间:4月29日

      第二阶段

      1.网上申报(6月15日-6月24日)

      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 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2.材料审核地点:大埔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材料审核时间:6月29日

      4.体格检查时间:6月30日

      四、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埔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上网自行打印。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师资格体检表(空白,双面打印,贴报名上传同底照片)1份

      申请认定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到大埔县教育局现场确认,资料审核无误后,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才有效,体检表由教育局统一领回归档;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大埔县教育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GP/JPEG格式,不大于200K)。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梅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附件:

      1.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2. 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3. 教师资格体检表

      4. 教师资格认定个人承诺书

      大埔县教育局

      2021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s://www.dabu.gov.cn/mzdpjyj/gkmlpt/content/2/2159/post_2159096.html#12931

      以上是2021年上半年梅州市大埔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梅州人事考试网

    (编辑:梅州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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