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基层社区工作者15名公告(2)
2020-09-02 18:05 梅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梅州事业单位招聘网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2年内困难毕业生优先进行体检,剩余名额从其他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中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人员。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总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梅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组织统一培训,并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限为2年,期满后不再续聘。
(三)岗位安排
拟聘用人员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选择镇(街道),成绩高者优先选择。
八、聘用人员的管理与待遇
(一)招聘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招用的社会工作者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管理细则。
(二)被吸纳到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到各镇(街道)社区工作。岗位职责:主要是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教育事业、社会服务、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公共安全、公共法律服务、调解仲裁等服务提供工作等。
(三)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工资待遇按省人社厅规定,参照梅江区社区工作者工资水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执行。
(四)从起薪之月起,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梅江区社区工作者的缴费标准,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广东省《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应聘人员在报名、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当天出示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填写好《新冠病毒感染流行病学史调查表》(见附件4)。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按《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规定不得进入现场。
十、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咨询电话:0753-2196733。
附件:
1、《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
2、《梅州市梅江区公开招聘2020年度基层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梅州市梅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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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梅州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