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职位】2015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6)
2014-10-14 09:55 梅州人事考试网 来源:梅州市公务员考试网
2、是否所有职位都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不是。只有《招考简章》事先公布的需要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才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3、如何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各职位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员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报考人员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是否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
4、什么时间进行专业科目考试?
专业科目考试的时间、地点、考试大纲及要求等内容由招录机关确定。报考人员可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
5、专业科目考试如何组织实施?
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负责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查询专业科目考试安排情况。
6、什么时间进行面试?
面试时间由招录机关确定,一般在2015年3月底前进行。报考人员可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或招录机关网站查询招录机关面试公告,也可直接向招录机关电话咨询。
7、关于7个非通用语专业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编译局、外交部、教育部、科技部、文化部、商务部、国家旅游局、全国友协等部门日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德语、朝鲜语(韩语)等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外语水平测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外语水平测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均在北京。请报考7个非通用语职位的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将公共科目笔试考点选择为北京。
8、关于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报考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监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综合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统计类)、特殊专业职位(银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9、关于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的考试安排情况?
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财金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会计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法律类)、特殊专业职位(证监计算机类)的人员,先参加2014年11月29日下午进行的专业科目考试,然后参加11月30日进行的公共科目笔试,其专业科目考试成绩与公共科目考试成绩一同公布,并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直辖市,不在其他城市设置考点。请以上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合适的公共科目笔试考点。
九、如何进行调剂?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具体办法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可以在考录专题网站上查询。调剂结束后,进入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将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进入调剂人选名单的,不得参加其他职位递补。
十、关于体检和考察